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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校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 何洪义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3-08

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模拟医院、杏林传媒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大团员:


进一步推动我校(院)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总结各级团组织的工作经验,激发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团委根据学校新修订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实施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干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师德师风。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民主评议中表现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参评当年必须担任团支部书记、班长(兼副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以上的职务。

6、参评当年无任何处分。

(二)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热爱团组织,追求进步。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参评的同学上一学期成绩在全年级前50%以内,必修课一学年内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班、团、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

5、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6、参评当年无任何处分。

※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中,积极参加挑战杯、互联网+、职规赛等创新创业大赛,或参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竞赛获奖,或在校生成功注册公司(主要负责人)、入驻校创业园、参加校创业实训远志班、精英班等情况者优先推荐。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1、请各团学组织、团支部在《评比办法》的基础上,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比、推荐和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项申报材料。

请各团支部在开展2018-2019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详见附件一)的基础上推选1名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1名优秀团员候选人,学院将根《评比办法》择优推荐为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其余考虑推荐为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2、以团支部为单位于320日前将相关评议、评比、申报的纸质材料交到学院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布置。

3、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团委学生会、院社管中心(含下属社团)、志愿者协会、学院杏林传媒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模拟医院等团学组织的相关评比工作,以一级部门为单位于320日下午16点前完成,并将评比、推荐和申报的纸质材料交到团委办公室1405

4、请各团支部积极开展校第十五届团支部文化节活动的总结、评比、推荐工作,4月份将一并公示。

5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何老师、叶老师 057186613761057186633163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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