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学校在富春校区建成“蒲公英创库”创业园。现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开展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进驻创业园的项目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需为我校在校学生;
2.团队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商业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申请入驻的项目需要有指导教师;
5.入驻后能够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6.负责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7.项目能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项目审核标准
1.项目组织结构合理,具有团队精神,能长期在富春校区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要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大学生创业;
3.同等条件下,产品研发型、技术服务型和特色商业服务型项目优先审批;
4.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省级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创青春、职规赛BC类)、各类市、区级举办的创业竞赛获奖的项目,优先审批。
三、项目申请程序
1.本人提供申请材料:
(1)《浙江中医药大学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见附件1);
(2)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学院初审推荐;
3.创业学院评审、公示;
4.办理入驻手续。
四、相关配套政策
1.免场地租金;
2.免水电费;
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业教育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中大发[2013]36号,对入驻项目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有意申请入园的项目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的材料,交至创业学院(滨文校区23124室/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稿请打包发送至cxcy@zcmu.edu.cn(邮件名、文件名均为:**学院**项目入驻申请),联系电话:0571-86633175,联系人:谢书铭老师。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
创业学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