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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含四临)关于开展 2017-2018 学年“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16

各位本科生和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文件精神,学院为做好2017-2018学年“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对象

面向我院(含四临)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

二、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团队)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奖励标准

1、“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个人 2 万元,团队 4 万元;

2、“復元卓越奖学金”一等奖:个人 1 万元,团队 2 万元;

3、“復元卓越奖学金”优秀奖:个人和团队均为 5000 元。

名额分配

学院研究生推荐名额:9个

学院(含四临)本科生推荐名额:15个

【注】以上名额不分本部与滨江,也不分个人或团体,学院根据学生实际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四、基本申请条件

评选 2017-2018 学年,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如下:

特等奖: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三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表彰;

一等奖:取得省级(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表彰;

优秀奖:取得校级及以上重大奖励,或在某一方面表现卓著者。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16日-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復元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年级辅导员处,同时提交主要支撑材料复印件;截止时间:11月20日下午13:00前;

2.学院评议(11月22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分配名额,提出“復元卓越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材料报送相应部门;

六、相关要求

申报团队项目奖项的,个人不得再采用同一事迹进行个人奖申报;团队项目成绩或荣誉申报个人奖项的,限团队第一负责人申报; 同一事迹团队与个人不能兼报。

《復元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由 学院填写意见后统一上报纸质版,并提交主要支撑材料复印件,无需上报电子版;

“復元卓越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但“復元卓越奖 学金”各等级奖之间不可兼得。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

本科生: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6613599;

研究生: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6633163。

 

 

附件:

“復元卓越奖学金”个人申请审批表

“復元卓越奖学金”团体申请审批表

“復元卓越奖学金”申报候选个人或团队基本情况汇总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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