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重于泰山,学生人身、财物、交通、消防安全等责任重大,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如下:
一、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二、定期走访本班学生寝室,了解学生动态,做好寝室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教育班会并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覆盖水电使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及交通安全教育等,扩大教育普及面;
三、重点关注本班特殊学生(学业预警、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异常等学生),掌握动态,给予帮扶,有异常第一时间向学院学工办反馈;
四、加强对信教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与学校规定,重点关注其思想动态和宗教行为规范,一旦发现有非法传教和宗教行为,第一时间向学院学工办反馈;
五、班级集体出行请严格参照《学院关于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提前审批,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明确责任。
六、掌握实习生分布及住宿情况,不定期与实习生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如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学院学工办反馈;
七、加强对实习生的规范教育,文明礼貌、虚心好学,注意医疗安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实习大纲的要求,服从实习医院的实习安排,服从医院的管理,不违规接诊或开处方。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0571-86613599/8661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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