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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临床医学院优秀特色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孙金权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17-10-17

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为切实加强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提高学生寝室文明水平,营造特色寝室文化,优化学生成长成才坏境,进一步推进学生寝室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学院将开展评选各类优秀特色寝室的活动具体的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月

二、评选对象:学院滨文校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照执行)

三、评选内容及条件:

(一)评比内容

1、各类优秀特色寝室评比奖项共分六个系列:美化整洁型寝室、文体优秀型寝室、实践公益型寝室、创业创新型寝室、学习科研型寝室。

2、每个寝室只能申报一个系列的特色寝室。

(二)各类优秀特色寝室评比基本条件

1、各寝室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基础之上,若符合相应的“特色寝室”的要求,即可申报。

安全卫生基本要求:

①值日制度健全;室内空气清新;地面卫生干净 ;墙壁装饰优雅;床上被褥整洁;床下鞋物有序;桌面书物整齐;洗漱台面清洁;门口垃圾包干;寝室氛围和谐。

②不使用明火,不保存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电线;不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危险物;在寝室内不得有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等不良行为;不在寝室内饲养任何动物;按学校规定时间不晚归,不在学生公寓留宿外人;不私自带异性同学或朋友进入寝室;不在走廊楼道内大声喧哗,或打球、跳绳等剧烈体育活动;不在寝室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不搞任何形式的倒卖倒买活动。

2、如寝室成员本学年有受学院通报批评,受《浙江中医药大学违纪处分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违纪处分或申请评比的寝室在我校安全卫生督查中有不良记录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各类优秀特色寝室评选标准

美化整洁型寝室

1、具备安全卫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寝室氛围良好,寝室成员相互团结和谐,并给予寝室一定美化设计

A、寝室名设计:内容要求新颖、健康、符合自己寝室的特点。说明:寝室名设计须根据本寝室特点取一个寝室名。例如可以设计为“墨雅轩”、“阳光地带”等言简意赅之名或“击楫阁”、“胜蓝室”等引自诗词蕴涵哲理之名或“知行屋”、“修身堂”等用以自勉、催人奋进之名。寝室标语口号鼓励原创,彰显特色。

B、寝室风格设计:各参赛寝室须确定自己寝室的风格,如文雅、温馨、活泼等。形象设计可通过不损坏墙壁、天花板或悬挂健康向上的书画作品或摆放富有特色的物品等等。

设计要求:整洁、高雅、美观、和谐、安全、温馨、简洁、大方

(1)寝室设计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体现大学生的朝气、活力, 能体现出寝室成员的共同理想与追求。

(2)寝室装饰设计合理,富有美感,风格鲜明 ,具体形式不设定,一目了然。

(3)文化布置不得破坏、移动、变更寝室任何设施,不得造成安全隐患。

(4)门上、墙面上的东西不得用有损门窗、墙面的胶水、糨糊粘贴。

(5)注意安全,不提倡在天花板粘贴。

学习科研型寝室

1、具备安全卫生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寝室全体成员每天自觉参加早自修和晚自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2)寝室全体成员经常在寝室内从事与学习相关的事。

(3)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科研活动和学术讲座。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寝室全体成员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及格课程不包括补考后及格的课程),且综合素质测评中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含)以上,非学业因素测评总成绩21分(含)以上;

(2)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专项奖学金。

(3)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必须是第一作者,医学类论文参照省卫生厅指定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论文参照学校指定期刊目录;

(4)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在评选学年内作为独立主持人成功申报校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含发展性资助项目)。

文体优秀型寝室

1、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早锻炼,爱好运动,有良好的运动习惯;

(2)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校院二级的运动会及各类文艺活动。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获得院级文艺活动一等奖或校级(含)以上的文艺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集体项目。

(2)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获得校级运动会比赛项目前八名的成绩,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含集体项目。

实践公益型寝室

1、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和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班级、学院等集体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

(2)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必须从事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时长累计至少20小时(以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部认定服务时长为准)。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

(1)寝室成员(1人及以上)获得校级(含)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创业创新型寝室

1、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申报创业计划大赛或院级(含)以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并提交创业计划书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一份;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寝室至少有一名成员参加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2)寝室至少有一名成员创业期间成功注册公司;

(3)寝室至少有一名成员创业项目作为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

(4)寝室至少有一名成员开网店达“三钻”及以上;

(5)寝室至少有一名成员参加院级(含)以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二等奖以上。

(6)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作为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参与者,创业进展明显。

四、评选程序及申报方式:

评选程序:

1、报名及推荐:各寝室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及支撑材料,经筛选后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考评小组,根据学校的安全检查情况及寝室实际情况进行评议推荐;

2、学院评审:其中美化整洁型寝室经学院初审,30个寝室入围决赛,入围决赛寝室由考评小组成员和公寓辅导员到寝室现场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其余优秀特色寝室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评审,最终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3、学院公示:以“壹图一故事”的形式在学院官微(杏林壹家人)进行展示,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一周;

4.学院回头复查:学院会在评比结束后,不定期对寝室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寝室取消荣誉。

报名方式:关注“杏林壹家人”公众号,点击优秀特色寝室评选推文,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填写申请表即可报名。

申报材料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截止时间:10月30日中午12:30分

五、奖励措施:

1.获得“各类优秀特色寝室”称号的寝室由学院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每类优秀特色寝室共设置五个奖项,其中美化整洁型寝室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优秀奖六名;其余四类特色寝室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以上均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获得“各类优秀特色寝室”的寝室成员,在申报校院级其他评奖评优或申请集体荣誉,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

六、本评选活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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