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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公寓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校学工部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16-11-11

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浙中大发〔2012〕8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基础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浙中大发〔2013〕94号)有关精神,结合“大学生文明修身”专题教育活动,近年来我校大力开展学生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和文明修身等学生基础文明建设,学生学习风尚、精神面貌、公寓文明状况明显改善,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现就深入开展学风建设和公寓文明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学生学风建设

1. 扎实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

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11月份在全校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通过“学风建设月”活动优化学风建设。各学院依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风建设措施,总结学风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利用团日、班会、微博、微信、校园网、广播站等阵地,以学风建设为主题,交流经验、开展竞赛,宣传先进、树立典型,积极营造学风建设氛围,把学生的主要精力吸引到学习上面来,强化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

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定期深入学生课堂听课,了解学生学风表现。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课堂管理,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和参与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生学业成绩是否合格,补考后是否顺利通过,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开题环节管理,督促学生如期开题;加强对学生的实践管理,督促学生按照培养计划轮转实习。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要定期开展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日常学习情况督查并及时向学院反馈。学院要结合《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学生的考核登记,并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学院可创造性开展“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等创建、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实现“以优带优、以优促优、优上更优”的工作目标,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学习标兵、班班争做优良学风班”的局面,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建设人才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2.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把考风考纪教育与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各类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诚信考试承诺活动;考试期间要安排辅导员开展各级各类考试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工作,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分力度。要重点预防在校学生发生参与国家考试违纪作弊,利用多种形式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学习风尚,营造“违纪必究、作弊必罚”的校园环境。各学院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考前动员和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浙江中医药大学考场规则》及《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引导学生算好经济账、道德账,从思想源头上根除作弊动机。

3.创新开展学业发展指导工作

逐步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学业发展指导工作。按照普遍指导与个性指导相结合、课外指导与课内教学相结合、辅导员队伍与教师队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学工干部、学业导师的作用,组织和实施学业发展指导工作;通过举办考研辅导讲座、学业发展指导讲座、学业发展规划大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学业规划意识;有条件的学院可探索选聘各专业高层次教师组建学业导师队伍,通过高水平学术讲座、报告会、交流会、咨询活动等,开展思想引领、课外培养和专业指导工作,为学生学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4.加大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业困难学生情况,建立学业困难学生档案和学业困难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实行动态跟踪;针对学生学业困难的程度,采取约谈、预警、联系家长协助教育等措施,或采取教师和学生“一对一”、学习小组对学生“多对一”等方式加强帮扶工作;针对导致学生学业困难的原因,可通过聘请各专业的优秀教师、研究生对学生进行专业辅导、集中优质资源开展学业指导活动、组织成绩优秀学生进行朋辈辅导、利用网络资源构筑学习支持平台、发挥心理咨询的辅导功能进行动态学业测评等形式开展帮扶;针对违纪学生,强化学业成绩与跟踪教育结果的联系,帮助学生增强信心、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各学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完善学院、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学业困难学生帮扶体系。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公寓文明建设

1.继续开展公寓文明建设监评活动

学生事务中心要继续开展学生公寓文明监评活动,及时发现和排查寝室安全隐患,定期编印《学生文明督查通报》,分类通报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学院要对照文明寝室建设标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多途径、多形式、多管齐下抓好寝室卫生管理,进一步改善寝室安全卫生状况,努力建设整洁有序和谐向上的寝室环境。学生事务中心要在11月份统筹全校开展住宿人员信息一致性排查工作,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动员全体辅导员深入到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寝室内全面排查住宿人员信息的一致性,并深入学生寝室开展走访和谈心工作。一旦发现学生床位有出租、外借他人等现象,要及时上报并严肃处理。

2.深入开展学生文明修身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以“文明修身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有班会、有活动、有要求、有典型,引导学生增强文明意识,提升综合素质,确保校园内无奇装异象、无低俗不雅活动。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寝室、班级、党团支部、网络平台等基层学生组织和阵地的活力,按照不同群体特点、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兴趣爱好,围绕“文明修身”教育主题,开展丰富多彩、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做到主题活动人人参与,教育影响覆盖人人。

3. 修订完善学生公寓住宿管理相关办法

要认真调研分析我校当前多校区运行机制和学生公寓多种经营模式,与现行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之间存在的不配套、不同步、不适用的问题,从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强化思想政治进公寓,加强学生公寓文明寝室建设,强化学生基础文明等角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学生自行安排住宿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学生公寓住宿管理相关办法。

三、工作要求

1.多举并进形成建设工作推进合力

一要注重专项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班级等途径专题教育,切实解决学生思想认识问题。二是注重专项检查,学生事务中心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寝室安全卫生,迟归、夜不归寝,学风督查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三是注重协助核查,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进寝室、进课堂、下医院协助开展学风和寝室文明核查工作;四是注重考核跟进,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办法落到实处,将学生行为表现与辅导员考核、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挂钩,提高工作成效。五是注重网络引领,要积极利用校院两级各大学生思想教育网络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途径做到每天好对大学生文明修身教育的不断线。

2.切实发挥学生骨干自我管理作用

各级学生组织要切实发挥学生骨干在学风建设、公寓文明建设中的自我管理作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要组织协调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开展以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文明集中督查工作。通过组建基础文明建设学生督查岗,在教学区、生活区、公寓区等区域督查学生基础文明情况:其中教学区督查组,重督查区域为教学楼等相关区域,督查内容为上课迟到、带早餐进教室、衣着不整、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活动区督查组,重点督查区域为海报栏、食堂、操场、草坪等相关区域,督查内容为乱扔垃圾、损坏公物、乱张贴、酗酒吸烟、打牌、举止不雅等不文明行为;公寓区督查组,督查区域为校内外学生公寓及相关区域,督查内容为夜不归宿、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学习时间睡懒觉玩游戏等不文明行为。各学院要指导所属学生组织制定落实好督查工作方案。

附件:学风建设和公寓文明建设活动安排表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2016年11月3日

附件:

学风建设和公寓文明建设活动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1

开展“文明修身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各学院

11-12月

2

开展考风考纪专题教育

各学院

12月

3

开展学生学业发展指导

各学院

11-12月

4

开展学业困难学生帮扶

各学院

11-12月

5

“弘扬学术道德,创建优良学风”研究生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

11-12月

6

“榜样的力量”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展

研工部

11-12月

7

开展学风建设与公寓文明建设自查

各学院

11-12月

8

修订完善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

学工部

11月

9

开展学生住宿信息核查

各学院

11月

10

谋划学生公寓住宿安排优化方案

学工部

12月

11

开展学风建设与公寓文明建设督查

学工部

11-12月

12

“文明齐家”校级文明寝室展播活动

学工部

11-12月

13

开展学生基础文明集中督查

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1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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