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为做好2017-2018学年寒假本科生、研究生留宿相关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校条件
(一)本科生:
1.因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在杭教学实习和见习的;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的;
3.参加专业辅修课程的;
(二)研究生:
1.因科研实践需要,留校开展实验室科研工作的;
2.因临床实践需要,留杭开展临床实践的。
二、学生留校时间及地点
1.寒假留校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28日。
(其中2月13日(腊月廿八)-2月21日(正月初六)期间原则上不予留宿)
2.留校本科学生统一安排集中入住滨文校区公寓,富春校区公寓寒假不面向本科学生开放。
3.未申请留校的两校区学生2018年1月24日17:00前必须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1日。
三、留校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留宿时间段要精确填写,并勾选是否留校过年,中间返乡过年的,返乡期间段不要申请在内,请分两个阶段填写)
学生登录学生网上事务大厅(http://bsdt.zcmu.edu.cn/),点击“假期留校申请”→阅读“留宿各项通知和办理流程”→点击“我要申请”→点击左上角“申请”→填写申请表、点击已阅读“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点击“提交”→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办理留宿学生准住证。
2.学院审批:
①各学院要求学生提供《家庭监护人留校知情同意书》、《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留校参与科研实践的研究生留校还需提供《研究生假期留校开展实验室工作证明》,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
②辅导员登录学工管理系统,在上方切换为“辅导员”权限→在下方“待办工作”中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保存”,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办主任。
③学办主任登录学工管理系统,在上方切换为“学院”权限→在下方“待办工作”中看到学生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同上,点击“保存”后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生事务中心。
3.学工部、研工部审批:
学生事务中心将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信息批量导出提交学工部、研工部审定,审定后,由事务中心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及住宿调整(寒假留校学生不能单独一人住宿),由学生事务中心将留校学生宿舍安排录入系统并审批同意,学院和学生可在系统中查看和批量导出留宿学生信息。(所有留校学生都须经过事先申请备案,未经审批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寒假住宿。)
4.准住证办理:
经学院和学工部、研工部审核同意准予留校的学生,携带两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学生证或一卡通到两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准住证,时间另行通知。
5.留校工作联系人: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各学院辅导员。
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沈老师,联系号码:86633347,地址: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
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号码:61768501,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四、留校申请及审批截止时间
学院于2018年1月4日-1月9日17:00前,完成学生留校网上申请和审批工作,并收集存档《家庭监护人留校知情同意书》、《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研究生假期留校开展实验室工作证明》,并通过电话等途径向学生监护人核实确认学生留校信息;
学工部、研工部于1月15日前完成审批,同时由事务中心统筹安排学生留宿床位;事务中心于1月18日前办理好准住证。
五、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一)本科生:于1月8日17:00前将附件1、附件2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二)研究生:于1月9日12:00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8年1月4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