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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临床医学院2021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5-26

学院全体师生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 号)要求,开展我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大创计划”可申报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导师命题项目(申报方案另行通知),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级别及资助金额

“大创计划”项目认定为三个级别,分别为:国家级、级、级。国创项目的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平均为 2 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平均为 10 万元/项;省创项目资助经费为 0.1 万元/项;校创项目资助经费由二级学院视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三、项目指导老师

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大创计划”项目的指导,将教师指导“大创计划”的工作量在年度工作考核及教学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学院主动搭建师生“大创计划”项目对接平台,鼓励学术骨干、业务骨干等指导学生申报“大创计划”,为学生提供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业训练的机会。

四、申报条件

“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学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

项目团队一般3-7人,须配备指导教师1-3人,项目周期1年。

已获得往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1大创计划项目。

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

申请人须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需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故意重复申请。

五、项目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报送国家级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按推荐先后次序进行排序)。

后期学校也将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本年度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名单70项(创新训练项目约30项、创业训练项目约25项、导师命题项目约15项)、省级“大创计划”项目140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若干,并进行公示。

六、材料提交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1),申报创业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2),并于6月6日22:00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类型+申请书)发送至邮箱 1294674203@qq.com,联系人:同学,联系电话:18158378318。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


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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